三晋都市报讯(见习记者 李美华)8月31日,记者从山西航空客货销售代理处获悉,由于国产航空煤油的出厂价下调,9月5日零时起(以出票时间为准),南方航空、海南航空等航空公司,开始实行新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,800公里以上航段燃油附加费下调10元。
山西航空客货销售代理处《关于下调燃油附加费的通知》中显示,9月5日开始,国内航空燃油附加费做出调整,其中800公里(含)以下航段征收标准维持不变,每位旅客征收60元。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下调10元,征收标准由原来的120元调整为110元。而按成人普通票价50%计价的革命伤残军人、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及儿童(含无成人陪伴儿童),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继续实行减半收取。《通知》中提到,对于5日前已出票的国内客票,燃油附加费差额不退不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