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活晨报讯 (通讯员 赵如水 李沫)近日,陵川法院宣判了一起以编造办理宅基地虚假事实为手段的诈骗案,被告人张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。
2008年以来,被告人张某出于其系镇政府工作人员的身份影响,在亲朋好友中编造谎言,虚构其可在所在镇里批到宅基地的事实,取得被害人申某等10余人的信任,直至2012年7月共诈骗403000元。2012年10月份罪行败露,张某潜逃在外,后被浙江省东阳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抓获归案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用虚构为他人审批宅基地的方法,向多名亲友实施诈骗,数额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。另外,张某利用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,以帮人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为由,对多人实施诈骗,影响恶劣,应予严惩,遂作出前述判决。法院宣判后,张某在法定期间未提出上诉,现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。
(原标题:谎称能办宅基地诈骗四十余万元)